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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2017-11-03
借款
本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有正當職業,收入穩定;一般企業員工(含負責人);借款目前服務單位須任職期滿6個月以上。
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貸款期間最長期限為7年,惟借款人年齡加計借款期限不得超過65歲。
貸款年利率:前3個月1.68%起(以銀行三個月定儲利率指數加碼0.45%起計算),
第4個月2.98%起(以銀行三個月定儲利率指數加碼1.75%起計算)。
所需費用新台幣5,000元。
檢附文件:國民身分證、在職證明、薪資證明。
註: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5年07月07日。